當市民面對債務壓力,卻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時,也許並不了解緩解壓力的正當途徑,如與債權人磋商,製定債務舒緩計劃,或是為個人破產的複雜程序感到迷茫。若能獲得法律服務,可由律師幫忙執行相關程序,使你的生活回到正常軌道。
債務舒緩DRP
申請者須準備有關文件。DRP的專業費用,視乎複雜性而釐定,由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。
個人破產
收費8000-15000元不等,視乎律師的年資。當中已包括破產管理署按金,法庭費用,律師費用及雜費,需於入紙法庭前繳清。(註:此為沒有經營生意及短期沒有套現行為而言)
一般律師行服務包括:
與客戶會面
審閱文件
草擬法庭文件,呈請書,宣誓文件等
安排律師宣誓
入稟法庭排期
以律師信形式出信通知所有銀行/銀行公司以便他們停止一切追數行動
提供有關法律意見及刑事責任問題
最後向法庭申領破產令
及向法庭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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